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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4年汉语国际教育
作者:xue.net 来源:城市教育在线 更新日期:2008-8-21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从2007年开始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0人,按培养语种分为英语20人、西班牙语10人、法语10人、阿拉伯语10人。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英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满1年,获得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名“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者,也可以报考。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外语专业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校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时间与程序

  报名程序为:网上报名→现场图像采集、缴费及确认报名信息→资格审查。

  专业学位代码:570100。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将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zz07.html) 查阅。

  考生于2007年7月中、下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2、现场图像采集、缴费及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7月下旬的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亲自持身份证,到指定现场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本人填写一式二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表格可登录到 www.cdgdc.edu.cn/scb.zip或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下载栏下载,网址为:www.blcu.edu.cn/yjs_edu/index.htm ),考生还需在《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研究方向”栏目中注明报考的“培养语种”(英语、西班牙语、法语、阿拉伯语),各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须提交的报考材料:(1)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了推荐意见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2)本人最后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证书复试时交验原件。

  报考材料请在7月30 日之前(以邮戳为准)用挂号信寄至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邮编:100083)。逾期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受理。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限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总计三个小时,每部分参考答题时间45分钟。“GCT”命题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初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汉语知识与技能(现代汉语50%,古代汉语20%,对外汉语教学概论30%)和面试。“汉语知识与技能”的参考书为:(1)《现代汉语》(增订本)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3)《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赵金铭主编,商务印书馆。面试包括普通话、英语口语和整体素质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计划录取50人,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习年限、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2年,学习以全脱产方式进行。专业课程在一年内完成,课程学习结束后,安排一定时间的教学实习,并进行论文写作(或毕业报告、毕业设计)。

  六、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或毕业专业报告、毕业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习费用

  培养费暂定28000元,住宿及医疗费自理。

  住宿费标准由我校住宿管理中心根据住房情况收费,每学期1200-2500元;如学校安排住宿有困难,学员必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八、其他

  学员在读期间,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在学期间根据原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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