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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汉语国际教育
作者:xue.net 来源:城市教育在线 更新日期:2008-8-21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首都师范大学为首批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教育试点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通过承担国家汉语推广项目、承建孔子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学校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学科布局完整,人才实力雄厚,学术梯队合理,科研经费充足,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在汉语国际教育方面教学基础深厚。学校整合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国际文化学院师资力量,积极探索并努力提高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办学特色和培养质量。

  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在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满1年,获得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名“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者,也可以报考。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外语专业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校招生限额的20%。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本人填写一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到http:// www.cdgdc.edu.cn/scb.zip或我校研究生部主页202.204.209.122/表格下载处下载)考生按要求填好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本人二寸免冠近期照片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和“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

  考生需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6月18日至 7月15日 (双休日除外),或2007年7月28日至7月31日。2007年12月10日前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校本部主楼507房间)。

  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者须把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用挂号信寄到我校研招办(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0037)。

  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进行资格审查,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

  在职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70100。

  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步。网络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请于7月10日后,登录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查询各地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网报成功后,考生持身份证、网报打印出的材料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期限原则上为7月27 -- 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

  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2日8:00至7月26日20:00;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为:zyxw.ruc.edu.cn或pgs.ruc.edu.cn;

  现场确认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7月28日至7月31日(8:00—16:30);

  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时间为:2007年9月24日至10月22日;

  2007年全国联考报名费为每人每科80元,北京地区全国联考实行网上收取报名费,交费采用在线支付的方式,考生可以在网上支付、电话支付、自助终端(POS)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具体办法详见报名网站说明。网上收费咨询电话:82652828转6826、6576。

  四、入学考试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8日上午。

  笔试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知识与技能,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中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GCT”考试为全国联考,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名额为40名(其中英语语种20名,俄语语种10名,西班牙语语种10名)。初试成绩达到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复试阶段将重点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普通话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并进行汉语教学课程的试讲。

  2008年秋季入学。

  六、课程学习、学位授予及费用

  学员学习以半脱产和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二至三年。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与对外汉语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国内或国外的汉语教学或辅助教学工作,以加强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学员第一年在国内学习汉语教学专业课程,完成专业课后第二年或第三年经遴选赴海外(或国内)进行一年的对外汉语教学实习,并进行毕业毕业论文的撰写。课程考试与教学实习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费待定,食宿及医疗费等自理。

  七、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的学员,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学期间根据原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学员在学期间的奖惩根据我校规定由我校做出,学员原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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